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关于拟向我省四个脱贫村提供帮扶资金的公示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基金会捐赠善款55万元。根据企业爱心捐赠意愿,拟将其捐赠善款指定用于我省四个脱贫村乡村振兴方面。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3天(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齐建伟,联系电话:0311-82623217
一、资助对象
石家庄市平山县马洼村,保定市阜平县台峪村、白石台村、老路渠村。
二、资助金额及用途
向石家庄市平山县马洼村捐赠10万元,向保定市阜平县台峪村捐赠人民币18.2万元、向白石台村捐赠人民币14.1万元、向老路渠村捐赠人民币12.7万元,全部用于助力乡村振兴方面。
三、资助实施
基金会与受助方签订相关资助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落实资助善款。受助方在收到资助善款后,向基金会出具相关收据或接收证明材料,并严格按照资助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待本次资助全部完成后,受助方向基金会提供后续相关佐证材料,基金会将对资助善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确保本次资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