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关于拟向承德市兴隆县慈善会提供帮扶资金的公示
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理事邹家立(原基金会理事长)曾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分三次向基金会累计捐赠善款61.5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善款已定向捐赠支出34.646万元,用于助学助教、公益扶贫等方面,尚有26.854万元善款待使用。根据基金会理事邹家立爱心捐赠意愿,为积极支持我省受洪涝灾害地区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地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拟将其结余的26.854万元善款全部捐赠给承德市兴隆县慈善会,定向用于支持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老营盘村灾后重建及乡村振兴相关方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齐建伟,联系电话:0311-82623217。
一、资助对象
兴隆县慈善会
二、资助金额及用途
向承德市兴隆县慈善会资助26.854万元,用于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老营盘村抢险维修、灾后重建及乡村振兴相关方面。
三、资助实施
基金会与承德市兴隆县慈善会签订相关资助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落实资助善款。受助方在收到资助善款后,向基金会出具相关收据或接收证明材料,并严格按照资助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待本次资助全部完成后,受助方向基金会提供后续相关佐证材料,基金会将对资助善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确保本次资助落实到位。
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