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向广宗县第三小学提供帮扶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在省工商联指导下,基金会拟向邢台市广宗县第三小学进行资助,根据基金会章程及学校帮扶需求,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齐建伟,联系电话:0311-82623217
一、资助金额及用途
基金会拟向广宗县第三小学提供帮扶资金10万元,为学校特色班提供教育经费,用于为特色班购买服装、教具、器材及教师培训等方面,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二、资助实施
基金会与广宗县第三小学签订相关协议书,并将资助款拨付至指定账户,受助学校在收到资助款后,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收据。
三、检查落实
本次资助完毕后,基金会将对资助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确保本次资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