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援藏活动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系统对口援藏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在河北省工商联的指导下,河北省中冀乡村振兴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积极响应河北省对口支援西藏的号召,深化冀藏合作,助力边疆地区繁荣发展,巩固拓展受援地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基金会章程,结合西藏地区实际情况,基金会已出资开展援藏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8月8日至8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齐建伟,联系电话:0311-82623217。
一、资助金额及用途
基金会出资50万元用于开展援藏工作,资助善款将全部用于支持西藏阿里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
二、资助实施
结合西藏阿里地区相关单位实际情况和帮扶需求,基金会与西藏阿里地区相关单位签订资助协议书,并将资助款拨付至指定账户,受资助单位在收到资助款后,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收据,并严格按照资助协议约定内容使用资助款。
三、落实检查
本次资助完毕后,基金会将对资助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督,确保本次资助落实到位。
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
2023年8月8日